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校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法检查方案》(桂人办发〔2022〕58号)的通知精神,7月1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校崇左校区就传染病防治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组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范晓莉等一行十二人组成,崇左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陪同参加执法检查。我校校长李中华、副校长梁华廉、学工部(处)处长梁杭杭及有关单位负责人接待检查组。
在行政楼大厅,执法检查组对我校传染病防治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学工部(处)副处长柳英成老师从落实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体系和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建设情况等方面向检查组作汇报。
柳英成副处长向检查组作汇报
范晓莉副主任对我校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和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针对我校在“一法一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她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提升新认识,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投入,建立完善高效的协调系统,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切实维护好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障,持之以恒抓好传染病依法防治工作。
范晓莉副主任指导工作
李中华校长表示,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聚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中的短板和不足,落实政治责任,坚持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四方责任”,着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李中华校长向检查组介绍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活动,对进一步提高传染病防控和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夯实保障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疗卫生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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