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政策解读视频会议
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确保分类登记工作平稳有序推进,5月31日,我校在空港校区尚美楼三楼党员活动室参加自治区教育厅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政策解读视频会议,各部门负责老师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如期完成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定期调度推进,凝聚工作合力,共同督促指导辖区内现有民办学校尽早作出分类选择,完成登记手续。同时规范程序,严格登记审查,明确了区内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4个步骤、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11个步骤、不得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5种情形。并加强监督,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风险防控,确保分类登记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老师在认真做笔记
会议强调,《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民办学校法人属性、产权归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相关管理部门按照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分类落实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民办教育拓宽了发展空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获得政府更多扶持,提高办学质量;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利用市场机制,创新教育产品,增加教育供给。
本次会议结束,通过政策文件的解读,对帮助学校执行落实重要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推动了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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